走进基层办实事 法官助力暖人心
来源:实事求是 官网 更新时间:2022-01-21 20:46:55 浏览次数:298
记者:郭 旭 通讯员:赵泽宇
2021年年末的一天,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大厅来了一位某村民委员会主任。经了解,该村民委员会与被告辛某、孙某于1999年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后因政策及合同变化,二被告的承包合同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但是到期后二被告一直未退还土地,故来到法院,请求法院帮助其收回土地。
案件立案后,案件承办人李军副院长非常重视,认真研究案卷材料、了解案情,总结案件争议焦点所在。案件中二被告之所以一直未退还土地,是因为二被告经村委会同意后又将土地转包给郭某,郭某在土地上刚刚栽种了人参,需要两年以后才能起参,现阶段归还土地,会造成郭某严重的经济损失,引发不良社会效果。针对案件的争议焦点,李军副院长秉承着“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原则,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宗旨,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宣传土地政策及相关法律知识,最终在开庭前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保障了双方权益最大化,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该起案件的成功的调解,为我院解决村民委员会与村民之间的土地纠纷提供了范本,不仅更好的践行了法院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理念,更是将涉及民生福祉的纠纷案件化解在了基层,积极推动和谐美丽乡村的发展,为建设和谐新农村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