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第一课 用“检察蓝”守护多彩青春
记者:周杨 通讯员:崔楠
又到开学季,普法进行时。为深入推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前沿防线,以法治之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工作,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联合吉达方舟社工工作服务中心走进长春市朝阳实验学校,为刚上初中的同学们生动地开展了一堂法治课。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在校园欺凌中,除了欺凌者要承担法律责任,旁观者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我们不要做冷漠的旁观者,更不要做起哄的助恶者。”课堂上,检察官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危害、后果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通过生动的语言、形象的比喻和互助问答等方式,激发同学们的兴趣与参与度,增强同学们的法治观念,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引导他们在面对校园欺凌时,要敢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做受害者,也不做欺凌者和冷眼旁观者,共同向校园欺凌说“NO”。
检察官通过典型案例分析的形式,讲授了属于性侵害的行为、哪些人可能是性侵害者和受害者、如何有效防止性侵害等方面对同学们进行了详细讲解,让同学们全面了解和认识在日常学习、生活、交友、娱乐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和可能遇到的各种危害,向大家讲授正确的应对方式、处理方法和注意事项,引导未成年人树立防范意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做好自己的首席安全官。
活动中,司法社工围绕刑事责任年龄、青少年常见犯罪、青少年犯罪原因、如何预防犯罪和进行自我保护等法律知识要点,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努力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积极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要做懂法、守法的小公民。“通过这堂法治课,我学会了如何抵制校园欺凌和性侵害。我们不能做旁观者,因为做久了旁观者会没有爱心,我们也不做施暴者,施暴久了就会走向法律的终点,受到法律制裁。”一名同学如是说。
此次法治教育课,让同学们认识到法律就在身边。希望同学们要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学会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下一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推进检校合作,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宣传形式,切实加强未成年保护工作,让“检察蓝”成为守护校园的靓丽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