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郯城百姓: 致刘连栋书记的公开求救信
记者:龚平 郑义 闫炎
核心提示:
山东郯城县的苏少奎一家族,四代人相继参军卫国。前辈三人卫国流血,晚辈三代被欺流泪。
致刘连栋书记的公开求救信
敬爱的刘连栋书记,您好!
我是您的子民苏少奎,您是我的父母官。在我走投无路的时候,我为了家族的光荣历史,为了我多病的老婆,为了我不成熟的儿子,为了我幼小的孙子,无奈的向您求助,请求家长您帮帮我无家可归的六口人。
我们家族上下会感恩戴德,牢记您的恩情,祝福您平安、顺心、如意的!!!!
刘连栋书记:我是马头粮管所下岗职工 。
我的父母是抗日时期的离休老干部。大约在1960年,从部队直接转业到郯城粮食系统。离休后根据国家政策,郯城粮食局纪克省局长亲自指示要求在原工作单位安排住房两间。
当时,在同一时间、同一条件下,粮食系统还有三个人不同形式享受到了国家给予的待遇 。这三个人有朱长海、张诚信、李庆林。
我父苏庆华是1969年从李庄粮管所调入马头粮管所的,所以是马头粮管所给我父亲苏庆华分配的福利房。
因我承担着赡养老人的义务,所以在2009年我父亲去世前,我和父母、我儿子,一家八口人,一直居住生活在此,已达40多年。
2020年9月24号,田夫良所长电话通知我:25号去码头粮所。25号上午9点我到所里,首先有马玉石自称:代表粮食局党委和领导;还有一位马龙俊自称:代表马头镇党委和政府:“要求你马上无条件搬出”。
9月28号上午,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有人上到我房顶,非法拆除房盖。
10月初,马玉石没有出示任何合法手续,就带一帮拆迁人员、一台钩机,非法强行将我父亲房子的厨房、围墙拆除。正准备拆主房时,他接到一个电话后便停止了非法的拆迁行为。
12月9日,马头镇政府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孙长江带三人找到我,给我看了一份盖有马头镇政府公章的通知。说:我盖的两间房子是我私自违建的,并要求我在12月10日拆除。
12月14日下午,给非法断电后,马头镇副镇长师立丽率领马玉石和马龙俊、孙长江等人,到现场观察情况,为强拆做准备。
12月15日上午给非法断电后,下午由马玉石、孙长江、张学房带领8人、一台挖掘机,将我家养的狗抓住后,就强行拆除了后面两间房屋。同时对前院进行非法强行撬门破锁,并非法进入房间将物品全部扔到院内。(供电局可证明)
我儿苏伟知情后,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
我们四代人居住了40多年的房屋说拆就拆,说赶走就被撵出 。
现在我家六口人没有住所,四处借住亲戚家。请问生活在共产党的天下,你这里还有没有王法、讲不讲人性?
刘连栋书记:请您帮助我这一家无助的子民。
您的子民:苏少奎
弱势群体的残酷现实
山东郯城县马头镇的老百姓说:苏少奎的大爷和父母都是抗日战争时期参军的老革命,三叔是抗美援朝的老英雄。哥四位都是因作战勇敢、不怕流血牺牲,而各自被部队提拨为连长、团长、后勤领导、军政治部主任的职位。
一代人光荣地为新中国的诞生和成长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成为国家的英才,人民的功臣。
50年代苏少奎的父母转业到郯城县粮食系统,为了照顾年老、战场上又负伤的父母,苏少奎辞掉舒心高薪的工作,情愿调到父亲所在的马头粮管所,为的是能更好的赡养老人。
为了圆满自己的心愿,他又将唯一的儿子送去当兵。其儿子义务光荣完成后,取妻生子。为传承孝道,一家四代人其乐融融,平安地生活在一起居住40多年。
今年,自己的单位粮管所因被上级粮食局的任士刚局长派人非法征收,因此,苏少奎一家在没有被安置、没有赔偿的情况下,12月15日上午给非法断电后,下午由马玉石、孙长江、张学房带领8人、一台挖掘机,将我家养的狗抓住后,就拆除了后面两间房屋。
同时对前院进行非法强行撬门破锁,非法闯入房间将物品全部扔到室外。
迫使一家三代六口人,四处投亲借宿,成了无立锥之地的流浪人。
百姓撕心裂肺的实名举报
实名举报信
我叫苏少奎,身份证号:37282219570130071x ,马头粮管所下岗职工.......
我的父母是抗日战争时期参军的老革命,四代人在此居住了40多年的房屋,说赶走就被撵出。
现在我家六口人没有住所,四处借住亲戚家。这是共产党的天下,请问郯城还讲不讲王法、这里还有没有人性?
实名举报人:苏少奎
2020年11月29日
举报无果。(详看内容请读《求救信》)
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对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要经法院依法裁决后才能实施强制拆迁。
2020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集中发布9起涉产权保护行政诉讼典型案件中强调,行政机关在对土地和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应遵循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在未获得法院准许强执裁定前,行政机关无权直接强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因工作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以及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不得在夜间或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不得用断水断电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政府凭什么实施强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上述2020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集中发布的内容强调:“在未获得法院准许强执裁定前,行政机关无权直接强拆。”
马头镇镇长王传海和郯城县粮食局被”突击提干”实则是违法被“双开”的马玉石两人,在12月15日非法强拆前,经常去现场策划强拆。
请问马头镇人民政府的镇长王传海、副镇长师立丽和马龙俊、孙长江等人,到现场直接参与强拆是一种什么行为?
你们的行为是代表政府,还是代表某一种人的个人利益?
请听听当地老百姓强烈的呼声吧。因为,“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
“突击提干”背后的阴谋
2020年9月11日,在郯城县马头粮管所大门上悬挂了一张即没《通知》单位的公章,又没注明谁是被征户主,只凭从这张《通知》根本确定不了谁是《通知》发布的主体单位,更看不到谁是被征户主。
郯城县粮食局在局长任士刚的领导下,不依法履行任何拆迁程序,只凭官高嘴大,就可以目无百姓,为所欲为。
据当地老百姓强烈反应:郯城县粮食局长任士刚以权谋私,为了个人私利,官商勾结,不顾国有资产的流失,用“上下利益链接、暗箱操作、低来高走、阴阳两价、包装手续”等方式方法,相继将杨集镇粮管所、花园镇粮管所、红花镇粮管所己全部卖掉。
任士刚为了方便实施他的计划,他竟敢违背党的组织原则,非法代表组织部大肆进行“突击提干”。向相关单位的领导隆重地介绍:“马玉石,是我们粮食局的副局长。”
实则,马玉石是在2014年11月17日21时23分,驾驶鲁QVN331号轿车,行驶在墨泉小区东侧,醉驾被查。血液酒精含量为:183. 2毫克/100毫升。
马玉石涉嫌危险驾驶刑事案件,是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双开人员。
同时百姓强烈反应:在实施强拆时,王传海安排马玉石去马头镇,要求派出所和法院配合参与他们的强制拆迁行动,但被拒绝。
法律专家的精准点评
“非法强拆”是中国现代国情的一个独特产物。一提“强拆”老百姓已被吓得魂飞胆破,恨之入骨。因为“非法强拆”这一恶劣的非法产物,只是对老百姓而言的。
虽然国家三令五申的进行了整顿、打击,可是为了追求个人利益,“非法强拆”者无论是哪股势力组成的团队,他们都会以人民政府为名义,祸害人民。
为什么要“非法强拆”?因为有丰厚的利益相伴。一个是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另一个是金光闪闪的政治利益,政绩。为了这两个利益,有的党政干部、人民公仆,不惜丧失党性、违背国法、涂黑党的形象,给非法的行为披上人民政府的外衣;用自己手中的公权力颠倒黑白,用人民政府的名义去祸害人民,从而自己捞取丰厚的非法利益。
这种违法行为严重的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恶劣的坑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他们“用人民群众的利益,填鼓自己的腰包、提高自己的政绩、戴牢自己的乌纱帽。”
苏少奎被“非法强拆”几天内,一件事就出现了两种说法:
第1种说法:苏少奎的父母是抗战时期的老革命,转业后当地政府根据国家对转业军人的相关政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给予正常安置。
当时的国情只有政策,没有给个人手续和证据。40多年后再向现代人要证据。正常吗?这种历史事实存在情况,在当时是正常的。现在没有手续,就不是事实、就可以不认账了吗?
第2种说法:通过维权,将强拆的房子后来定价赔偿6000元,近日又增加给赔付到8000元。
苏少奎父母转业的安置(家)费,开始向个人要证据,近日又说当时的安置(家)费是4000元。现在只能按4000千赔付。
百姓心里都有一杆称,纷纷站出来异口同声地说:“在那个年代里,一分钱买5个鸡蛋;3毛钱称1斤猪肉。那时有一人家,花了300块钱买了三间瓦房。近年被政府征收,征收补偿费给了7O万元。”
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结合事实依据,清楚地看到马头镇人民政府的镇长王传海、副镇长师立丽和马龙俊、孙长江等人;郯城县粮食局的局长任士刚和他非法“突击提干”的马玉石等,都是无视国法,鱼肉百姓的同类人。
他们披上了人民政府官员的外衣、高举党的旗帜、高唱着“为人民服务”的赞歌,却干着坑害人民群众、侮辱人民政府、抹黑党的光辉形象的腐败勾当。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永远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反腐倡廉”永远在中国共产党前进的路上!
注:(以上资料,凡是涉及到人物的内容,均有录音和影像资料支持。)
记者将对此案,跟踪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