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求是 官网

双阳法院:1比400的砝码 法律的天平该往哪边倾斜

来源:实事求是 官网 更新时间:2020-12-07 11:27:11 浏览次数:440

                          记者:宫平 郑义

核心提示:

       1比400的砝码,法律的天平该往哪边倾斜?求稳定、顾大局、促生产,让北国贡挣钱还钱;企业在运营,在造血偿还400多名农户及债权人的血汗钱;坚决反对双阳法院拍卖设备,救活一个人,杀害400家的叛逆司法决定。

记者调查:

       梅河口市北国贡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北国贡公司),是梅河口市牛心顶镇政府招商的一家资产近3千万元的民营企业。自成立公司,恪守信誉、运营良好。2018年底因银行断贷,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因故拖欠了长春粮源米业有限公司(下称粮源公司)和农民及资金投入的债主共400多家。债权数额共计,近千万元。

       由于欠债,导致诉讼、上访、聚众讨要等过激行为,2019年北国贡公司被迫停产。后经过梅河口市政府、辉南县政府本着:“维护机械运转、保障企业再生、帮助企业造血还钱!”这一前卫、智慧的理念,同时用心宣导。经多次努力协调,最后促成了绝大多数债权人与北国贡公司签订了《和解协议》,延缓北国贡公司的还款期限,给予再生、造血、还款的机会。

 1_20201207_1056348972_20201207_105634900

       通过“债权人”大会协商,成立了“债权人管理委员会”,由“债权人管理委员会”人员负责企业日常经营生产的全部监管事宜。

       在2020年初,通过地方政府协调,梅河口市丰野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以投资人的身份,带自有资金入驻北国贡公司,帮助北国贡公司恢复生产,现已经完全的恢复了粮食收购、加工及销售的全部生产能力。

       疫情发生期间,北国贡公司受驻地人民政府委托,加班加点生产粮农产品投入市场,为平抑粮价,积极为社会稳定承担责任。

       经政府支持和自身的努力,北国贡公司已经开始按照《和解协议》进行部分债权的清偿工作。

 3_20201207_1056349014_20201207_105634902

法院决定:

       粮源公司与北国贡公司的争讼案件,看是一件普通的民事纠纷,实际该案件背后所牵动的是400多户“债权人”的切身利益和梅河口市、辉南县两地的社会安定问题。

       绝大多数“债权人”之所以能够与北国贡公司签订《和解协议》,就是因为看到企业恢复生产后就会产生利润、就能偿还“债权人”的债务。

 5_20201207_1056349036_20201207_105634904

       双阳区法院决定评估拍卖程序,看似依法履行职务,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实际上是在摧毁北国贡公司,同时伤害了400多户“债权人”的切身利益。正如“债权人”所说:“救活一个人;杀害400家的叛逆司法决定!”

       试想,双阳区法院的拍卖程序一旦实施,北国贡公司必然停产,甚至立刻进入破产程序。400多户“债权人”的债务也必然的随之成为泡影;前期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和辉南县人民政府将近一年的辛苦工作,将付之东流。

“       债权人”一句真实的话,对最终的结果表诉的淋漓尽致:“眼珠子给挖掉了,留下眼框还有什么用?”

债权人说:

       “债权人”管理委员会代表于淑贤、于文礼、龚海军、林春、吴井权、柴爱平等人说:“北国贡的邱云凤老总是个好人,是个讲诚信的企业家。之前,她从不欠农户1分钱,说得到做得到。现在我们即理解也相信她,只要企业生存,她就一定能还上所有“债权人”的钱。

7_20201207_1056349059_20201207_1056349078_20201207_10563490610_20201207_105634908

       我们强烈要求双阳法院: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司法理念,“求稳定、顾大局、促生产,让北国贡挣钱还钱;要求保护400多农户及债权人的权益;让北国贡活下去,让北国贡造血还钱;给北国贡生存的空间,坚决反对拍卖设备;向法律要公道,反对双阳法院拍卖北国贡米设备;企业在运营,在造血偿还400多名农户及债权人的血汗钱;坚决反对双阳法院拍卖设备,救活一个人,杀害400家的叛逆司法决定。”

11_20201207_105634909

12_20201207_105634910

13_20201207_105634911

15_20201207_105634913

14_20201207_105634912

法政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六条规定:强化应用执行和解制度。被执行人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生活困难,无法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要积极引导当事人协商和解,为被执行人缓解债务压力、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创造便利条件。当事人在疫情发生前已经达成和解,确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导致无法按照和解协议约定期限履行,申请执行人据此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九条规定:充分发挥破产和解、重整制度的保护功能。对执行债权人人数众多,特别是多个执行债权人正在申请分配案款的案件,被执行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清偿所有执行债务的,人民法院要积极引导各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依法为被执行企业缓解债务压力、恢复生产经营创造条件。

       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 切实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规定:要求各地法院暂缓对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单位、人员以及场所、设备、物资、资金采取执行措施,对明确专用于疫情防治的资金和物资,不得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财产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9月13日 ,《吉林省委政法委关于吉林省政法机关依法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30条意见》,第二项: 精准把握执法办案标准界限,支持鼓励民营企业经营者轻装前行,放手发展。第九条明确规定: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过程中,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取相关强制措施,不得超标的、超范围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对涉及民营企业正在投入生产运营和正在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等,原则上不予查封、扣押、冻结,确需提取犯罪证据的,可以采取拍照、复制等方式提取,结案后依法及时解封、解冻涉案财务。

专家点评:

       1比400的砝码,法律的天平该往哪边倾斜?

       公检法,是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行政的服务机构,所以才有人民公安、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顾名思义,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司法机构。作为一名领导、党的司法干部必须要牢固树立,一切行政司法是为多数人民服务的。

       单就司法,双阳法院没有错。但按照《法政规定》要求,人民法院一定要讲原则,不能拯救一个企业,弄死400多个家庭。这种司法不合情、不合理,更不合法。因为,这种司法背离了立法的初心。

       希望双阳法院有个良好、正确的心态,做好1家企业的工作,保住造血机器,解救400多个人家。树立大局观念,用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利国、利民、利法。



版权所有 @ 2018-2025 - 实事求是 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