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盗伐案“11·21” ——吉林省森林公安局侦破特大非法盗伐、收购林木案记实(上)
特大盗伐案“11·21”
——吉林省森林公安局侦破特大非法盗伐、收购林木案记实(上)
吉林省是全国重点林业省份之一,东部长白山区素有“长白林海”之称,这里山峦起伏、林木葱郁。
面对“长白林海”这一靓丽的生态地标和物华天宝的森林资源,吉林省森林公安牢记使命、创新理念、勇于担当,“用心”守护在绿色资源的第一线。
党委亮剑 “铲除毒瘤”
2016年11月至12月间,吉林省森林公安辖区内三岔子、辉南、泉阳、弯沟、露水河、松江河等地,连续发生多起盗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特大案件。
省局森林案件侦查直属分局分局长于德水、政委刘大勇紧急召集分局班子成员,根据三岔子分局和各个涉案局上报情况汇总分析。认为案件所有犯罪嫌疑人,做案时有相同的共性:“手段恶劣性、组织周密性、行动严谨性、做案长期性、涉案广泛性”等特点。深感案情重大,立即向省局领导汇报。
此案引起吉林省森林公安局党委一班人的高度重视,立即决定成立“专案组”。组长由省林业厅副厅长、省森林公安局局长郭石林,政委张慧华亲自挂帅。副组长由省森林公安局森林案件侦查直属分局分局长于德水、政委刘大勇担任。由延边森林公安局森林案件侦查分局副分局长周斌池,及涉案各分局的分管副局长、森林案件侦查大队长和选调的森侦精英20人,为专案组核心成员。(森林案件侦查,以下简称:森侦)
省局党委亮剑,命令:“由副组长刘大勇担任本案的总指挥,负责案件侦破中的全部工作”。 命专案代号:“11·21”。
郭石林副厅长、张慧华政委指示:“不惜代价、全力以赴,坚决依法铲除森林毒瘤。”
图1、省林业厅副厅长、省森林公安局局长、专案组组长,郭石林亮剑:
命森侦分局政委刘大勇,为专案总指挥。
图 2、省局政委张慧华组织“专案”调度会,实现了全局“三统一”
统一指挥 整体布局
案件初期,整体局面呈现涉案各局都在各自为战,进行单打独斗的状态。如若这样发展下去,案件就会形成一种零打碎敲、支离破碎、分散处理。最终在打击上只是轻描淡写;在效果上会出现“削芽留下根”的不良恶果。
根据当时的战局实况,总指挥刘大勇及时调整战略方向。他说:“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非法收购,是导致盗伐林木的根源。我们的专案行动,绝不只是为了打击盗伐林木团伙,而是要坚决摧毁非法收购团伙窝点。今天不削芽,是为了明天彻底的挖根。”
他严格要求各战区侦查员:1、要认真广泛地收集信息、深入调查、掌握犯罪嫌疑人的铁证。2、统一指挥,协同作战,统一抓捕,决不能擅自行动。3、“收网”时间,以实施抓捕非法收购团伙窝点的核心人物时间为准。
至此,全省7个涉案局实现了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整体布局。
图3、省局政委张慧华,组织召开“专案”案情研判会议
坚韧不拔 忠诚担当
由于犯罪分子有着多年的作案经验、狡猾的手段和极强的反侦查能力。在“专案组”指挥部进驻三岔子局十几天时,所有犯罪分子全部进入关机静默、停止一切活动的状态。任凭“专案组”竭尽全力,只能侦察到犯罪分子的一点蛛丝马迹,却找不到半点确凿的证据,整个案件进展出现僵局。
就在“专案组”处于十分尴尬、侦查员的心情无比焦虑时刻,总指挥刘大勇打破常规、出其不意,大张旗鼓地召开大会宣布:“专案组”撤回长春,准备过年。
“专案组”撤退的车辆驶进高速入口后,刘大勇便命令司机调头,南辕北辙,朝着敦化方向急驰而去。
就这样,“专案组”的指挥部悄悄地转移到偏远的抚松县县城。 几天后,狡猾的狐狸按照老猎手的布局,欣然地走进入了死亡的圈套。
时逢春节期间,正是犯罪分子盗伐林木的黄金时段。这些已经饿了一段时间的“狐狸”,早已按耐不住自己贪婪的私欲,在利益的驱动下,他们又开始恢复了往日疯狂的犯罪活动。
“专案组”进入抚松县城设立指挥部后,便开始了夜以继日、通宵达旦地工作。经过明查与暗访,充分利用视侦、美团、手机机站及高科技系列的侦查,结合原始方法对海量数据、几万张图片和信息的筛选,初步摸底发现:涉案人员多达20余人,团伙4个,涉案7个林业局,作案手段非常隐蔽、疯狂。
“专案组”根据各盗伐团伙的木材流向顺藤摸瓜,历经20多天的调查走访、侦查取证,掌握了确着的证据:认定靖宇县的亿峰木业有限公司,是非法收购木材的黑窝点。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20立方米内只能对其行政处罚,不够刑事处理。没有足够的证据根本实现不了打击、摧毁的最终目的。
此时,“专案组”唯一的选择,就是按照总指挥刘大勇提出的:“深入调查了解,牢固地掌握犯罪分子的行动轨迹和铁的证据”。这些森侦精英们再抖精神,发扬森林公安敢打必胜、能征善战的作风,周密安排团结协作,克服种种困难,披荆斩棘辗转三岔子、辉南、泉阳、红石、露水河、湾沟、抚松和靖宇等3个地区市8个县级镇,更加详细地掌握了主要犯罪成员的行动轨迹、特性,固定其犯罪证据。
通过深入调查,“专案组”得到两个可靠的信息,有足够的证据可以对郭某实施抓捕、定罪。一次是掌握了郭某非法
收购的准确信息,并掌控了运送 “黑材”(脏物)的人员、车辆及准确的时间;另外一次,是郭某在公安机关紧密的调查下,感觉自己场内存放的“黑材”太多,准备利用销售的方式,转移大量赃物。并已秘密地联系好了运输的车辆和买家。这些信息,都被警方牢固地掌握。
得到情报后,“专案组”喜出望外。这是取证工作的一个突破,也是掌握郭某大量销赃、固定证据的最佳时机。“专案组”经过几次研判、部署,以1:4的警力配置,对涉案盗伐团伙人员秘密监控;对其运输赃物路线全面布置,进行堵截、设置卡点。紧锣密鼓相继两次组织了150人以上,50多辆警车,参战民警张网以待,箭在弦上,一触即发,作好一切抓捕行动的战斗准备。
但是,随着预定作案时间的临近,犯罪分子却十分安静。两次行动,经过整夜的蹲守,狡猾的狐狸始终没有钻出洞来,“专案组”无法固定证据。
此时,如果一味坚持行动,证据连条一旦断开,那将会出现抓人后无依据定罪,最终导致必须放人的结果。成为十分尴尬的败局,必然出现不可思议的“纵犯” 恶果,后果不堪设想。
就在这进退两难,千钧一发的关建时刻,总指挥刘大勇深思熟虑,通盘着想、超常思维、敏锐判断、力排众议、勇敢担当。果断命令:停止“收网”行动!
这时,“专案组”的成员就像从青天白日里直接走进了浑暗的黑夜一样,整个案件进入僵局。
可他们在总指挥刘大勇的带动下,振奋精神、不屈不挠、坚持不懈、执着前行。重新调整思路、详细梳理案情,认真查找犯罪分子的蛛丝马迹。他们从海量的资料中,一丝不苟地寻找、比对、认定,形同大海捞针。现实的困难与曲折,磨炼着全体侦查员。有付出,就有回报。
2017年1月15日,一台形迹可疑的面包车进入侦查员的视线,而这辆车的驾驶员,却是个从未露过面的人,经查驾驶员是露水河人,叫张某某。此人的初次发现给“专案组”的侦察带来了生机,点然了希望之火。
可是,经过调查认定,该面包车主不是张某某,而是位特别老实的本份人。至此,线索终断无法继续追查,又一次陷入了浑暗的黑夜,彻底失去了希望。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春。恰逢此时,传来了振奋人心的好消息。通过“多警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术侦查获得:在1月16日,郭某与一个陌生电话用暗语沟通,讨要销售“黑材”欠款信息。其中,郭某要求对方说:“再弄点!”
经查,此电话号正是露水河张某某的。据此充分证明,郭某与张某某有“黑材”交易,只少是共同犯罪的嫌疑人。这时,刘大勇敢于担当地说:“可以先抓人,后定案。”
在此“殊死”的节点上,“专案组”集中优势兵力,全部投入到露水河进行关键的一博。当日,他们深入露水河,进行秘密地先行抓捕张某某。
神兵天降。“专案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张某某及其同伙法某抓捕归案。这俩个人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抓捕、突审,醉不及防,乱了阵角。便如实地交待了与郭某长期合作,“非法买卖木材”的犯罪事实。
“专案组”根据张某某交待与郭某的合作关系。依据相关法律,进行了认真分析、周密的研判后,一致认为:完全可以对郭某按同案罪,进行抓捕。
记者:郭树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