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 法律工作者伪造证据起诉,被行政处罚
记者:宫平 宇光
四川广元李清全老人向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投诉法律工作者吕友旭接案收费后不履职,并于伪造证据起诉。广元市司法局调查回复称已对吕友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对上西法律服务所(查工商系统无登记信息)内部管理混乱,违反统一收费行为给于警告行政处分,吕友旭行为违反了《基层法律无法管理办法》属于行政违法行为,罚款1万元,停业三个月(但吕友旭在本月20号仍然出现在朝天区曾家法庭为他人出庭)。司法局称目前无证据证明其有伪造证据犯罪行为。
2022年7月25日,李清全老人依据利州区司法局的回复意见,再从利州区人民法院调取案号和相关资料时才发现:吕友旭伪造了借条一张、委托书一份和起诉状一份,在2022年5月10日起诉。且伪造的起诉金额与实际借款不符,实际借款是255500元,起诉金额477700元,多出了20多万元。从资料上显示,利州法院在2022年6月22日作出了“原告李清全未在7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按撤回起诉处理”的裁定。但李清全并未收到关于借款案件起诉的任何信息。对于借条和诉状及所有签字,以及起诉时间李清全并不知情。
李清全认为由于吕友旭的蓄意违规违法行为导致错过本人的收款的最佳时机,因为在今年债务人已经失联。原来可执行财产现在已经变卖转移。
目前老人仍在努力寻求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