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士联邦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和瑞士联邦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协定
来源:实事求是 官网 更新时间:2018-09-27 09:30:28 浏览次数:367
2017年6月22日,国务院作出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士联邦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和瑞士联邦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协定》的决定。
“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推行的国际海关管理规则,海关通过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管理良好的企业实施认证认可,给予被认证企业优惠通关便利。中国海关依法开展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海关的“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并给予互认企业相应通关便利措施。中国海关总署与瑞士联邦海关署启动“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合作,对进一步深化中瑞海关务实合作、促进双边贸易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际司供稿)